发布时间:2025-10-15 17:02:13    次浏览
4月8日召开的省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我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年),决定5年投资85亿元,全面改善全省98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当城里的孩子和家长们年复一年因对口学校的重点或非重点而纠结不停时,还有一些偏远贫困农村的孩子们,艰难地徘徊犹疑在上学或辍学之间。正因如此,国家在持续推进城市义务教育平衡发展的同时,接连出台相关政策,部署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坚决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在教育投资仍相对紧缺的情形下,如何高效率地用好这笔款项,直接关系到贫困农村当前的教育发展和未来的人口素质、发展后劲。近几年,伴随城镇化建设进程,大批农业转移人口向城镇集中,一些小城镇教育资源已然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同时,在一些空心化、准空心化农村,伴随生源大量流失,办学成本大幅提高,教育投资效率低下,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不投入,便难以为继,意味着对留守儿童的不公;投入,又可能很快便面临人去校空,校园和教学设备闲置浪费。因此,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投资,不能成为单一思维模式下的扶贫济困,必须事先针对当地城镇化背景,做出充分研判、统筹规划,把教育投资规划纳入城镇化规划当中。既要事先研判贫困农村当前与未来若干年常住、流动人口和学龄儿童数量上的变化趋势,还要综合考虑当地地理环境、道路条件、交通状况以及周边现有中小学校布局等因素;既要保基本,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确保贫困农村适龄儿童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公平机会和公平权利,又要兼顾投资效率,在投资规划中充分考虑当地城镇化建设发展预期,从校园布局选址,到规划建设、设备配给,均应符合当地城镇化发展预期,并适度超前。具体到我省,着眼城镇化背景,兼顾公平与效率,亦当是合理高效用好这85亿元的前提之一。